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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索 引 号:QZ07908-0101-2026-00010
    • 备注/文号:南翔政〔2026〕63号
    • 发布机构:翔云镇人民政府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6-08-18
    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—2026年度翔云镇“优秀教师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    时间:2026-08-18 11:49

    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      近年来,全镇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,扎实推进全镇教师队伍向“四有”好老师目标发展,涌现出一批优秀典型。正值第4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,进一步激励全镇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,积极投身教育强镇建设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5-2026年度优秀教师评选表扬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    一、评选范围 

      在全镇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、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。  

      二、评选条件   

      (一)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育人初心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守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使命。 

      (二)端正师德师风,恪守行为准则。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团结同志,师德师风高尚,坚持“四个相统一”,为人师表,行为世范,恪守职业准则,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教师形象,坚守教书育人职业底线。关爱学生、严慈相济,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,当好青少年成长的“四个引路人”,坚守教书育人底线。 

      (三)潜心锤炼师能,深耕教学主业。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,持续提升专业素养,勇于投身课程改革与教育创新,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,在提升教学质量、育人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。 

      (四)秉持廉洁操守,严守规章纪律。自觉落实廉洁从教各项要求,无有偿补课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;无违法违纪、综治不良记录。参评优秀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年限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 

      三、评选名额 

      评选翔云镇“优秀教师”18名,其中翔云中学6名,翔云中心小学12名。 

      四、评选办法 

      (一)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宁缺毋滥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认真评审,严格把关。 

      (二)各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,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一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做到民主评选、公正推荐。 

      (三)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,推荐人选上报前,应予以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 

      五、评选要求 

      (一)评优评先工作意义重大,各学校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评优评先工作的领导。 

      (二)参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纪检、综治证明,可以由学校统一办理。纪检、综治等部门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。 

      (三)各校将推荐参评名单在校内公示,并将名单和申报表于2026年9月3日(星期四)前报送翔云镇教育办。 

      附件:翔云镇2025—2026年度优秀教师申报表 

    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翔云镇人民政府  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8月10日   

     (此件主动公开)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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