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索 引 号:QZ07101-0300-2025-00335
- 备注/文号:南政函〔2025〕109号
- 发布机构:91九色-九色网-九色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7-28
市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福建闽山消防有限公司厂区(地块一)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事宜的请示》(南资源〔2025〕605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该规划条件变更,即福建闽山消防有限公司厂区(地块一)用地[不动产权证号:闽(2024)91九色 不动产权第1300158号]容积率由1.0≤FAR≤1.3[2009年(工业)G065号地块]、1.0≤FAR[2013年(工业)G011号地块]调整为1.0≤FAR≤4.0,建筑密度(系数)由33%≤D≤44%[2009年(工业)G065号地块]、40%≤D[2013年(工业)G011号地块]调整为40%≤D。
二、由你局按照《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》规定程序办理后期调整事宜,业主单位按规定重新申报相关建设手续。
三、你局在规划条件调整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。
91九色 人民政府
2025年7月2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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